注析:本报告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院长刘炫2023年2月8日在南宁市邕宁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报告,有删减。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城区人民法院2022年工作情况,并就2023年主要工作作出安排,请予审议,也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打击犯罪行为、化解民事纠纷,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平安邕宁建设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先后获自治区高级法院授予“全区优秀法院”“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获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9-2020年度建设平安南宁活动先进集体等。
一、忠实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第一要务。2022年度,我院共受理案件10203件,审(执)结9311件,总结案率91.3%。全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404.8件,比2021年增加14件。
(一)畅通立案渠道,保障诉权依法行使
随着辖区内经济活跃度提高,加上人们的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及市场变化等因素,房屋买卖、租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票据、借贷等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纠纷数量增加。年内,全院审查、新受理各类案件9101件,同比上升3.6%。为方便和保障群众行使诉权,我院主要采取了以下便民利民措施:
发挥互联网便捷快速优势。通过广西电子法院、广西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和诉服中心窗口现场办理相结合的方式受理案件。年内网上审核立案申请3266件,占全年立案总数的35.9%,较上一年度提高92.7%。平均每案的审核时长为5天。通过微信、邮件等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4900余次。利用全国法院跨域立案系统为本地群众推送起诉材料到外地法院成功立案4件。
实施多种起诉业务辅助措施。应对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增加,及时更新诉服中心内的诉讼文书材料格式模板,共为1000多名群众提供导诉指引和文书书写等便民服务。在诉服中心设置专窗,开通广西法院智慧审判系统生效证明库,为申请人直接查询、打印区内法院案件裁判文书生效证明,避免当事人四处奔波。为申请人出具协助调查函或通过本院已有信息调取材料近500件次,解决群众因无法提供被告身份基本信息而遭遇起诉难的问题。准予经济确有困难的10起案件16名当事人缓交或免交诉讼费,确保这些群众也打得起官司。
增强法律援助力度。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及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我院积极与城区司法行政部门对接沟通,增加法援律师到我院诉服中心的值班密度。年内,法援律师进驻诉服中心为群众提供法援服务129次、接待600余人,同比提高200%。
加大一站式多元解纷建设力度,拓宽矛盾解决渠道
一站式多元解纷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建设现代化诉服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我院克服人少案多、事多的困难,内部调挤出1个团队到诉服中心开展诉前调解业务;引入相关律师事务所和百济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参与诉前矛盾调处;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签署《灵活就业人员劳务纠纷联动化解合作协议》,调处该领域矛盾纠纷;创设诉前调解可行性筛查前置制度,明确诉前调解的适用条件,大幅提高诉前调解的针对性和工作质效;出台《特邀律师调解员值班工作制度》,对工作职责、补贴等进行详尽规范,激励特邀律师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年内,引入诉前调解程序的纠纷达3936起,相当于全年受理民事案件数量的64%,调解成功2441件,成功率59.6%。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服体系建设质效评估指标年度得分位居全市第一。
(三)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助力平安邕宁建设
年内,受理刑事案件211件,同比下降0.9%。刑事审判努力克服因疫情防控被告人无法提押到院开庭的不利影响,科学统筹和安排庭审事务,充分用好线上远程审判系统。对事实清楚、案情简单、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微案件广泛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审理,全年适用率达88.5%,促使全院的刑事案件审结平均用时比上一年度减少10天,平均每件仅用26天,快速、有效地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
加强涉环资案件审判,守护绿水青山。年内,审结9件11人滥伐林木案件,其中7件9人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提升该类案件审判的影响力,我院邀请城区人大代表到庭旁听、监督,我市5个城区的检察机关,城区公安、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部门也分派干部职工到庭旁听观摩,庭后举办加强环资监管主题的交流探讨,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多元共治格局的形成。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审理电信诈骗及关联案件23件46人,涉案金额达374万元。我院坚决贯彻刑法和“两高一部”司法解释及相关通知精神,对该类案件的罪犯除判令退赔被害人损失外,均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共计5.9万元;均并处罚金,共计77.3万元。让这些觊觎老百姓钱袋子的犯罪分子失去人身自由的同时在经济上也捞不到半点好处。
此外,还审结了一批和百姓日常生活有直接关联和较大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如被告人陈某正于禁渔期内在蒲庙镇定甲河段电鱼获鱼10余尾,被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该案是我院判处的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李某龙等4人明知他人从事非法经营卷烟活动,仍同意受雇在蒲庙镇良勇村装卸、打包及转移非法卷烟7款共1.4万余条,总价格达230万余元,各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为发挥审判的教化作用,我院就一起赌博案件到被告人住所地蒲庙镇新生村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会同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及部分人大代表组成“普法联盟”,庭后就地开展法治宣传,取得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这是2005年邕宁撤县设区后,我院首次以巡回审判方式审理刑事案件。
(四)努力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生产秩序和群众生活安宁
年内,受理民事案件5550件、同比上升5.11%,结案4820件、同比增加399件,结案率86.9%、同比提高3.1%。民事审判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妥善化解家事纷争,守护家庭和谐和睦。坚持以矛盾彻底化解为出发点、以家庭和谐为落脚点,将调判结合贯穿家事矛盾纠纷审判全过程。年内办结离婚、抚养费纠纷等家事案件387件,其中以调解、原告撤诉方式结案212件,调、撤率达54.8%。积极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4份,对家庭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其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助力“问题孩子”重归社会。我院法官撰写的《“价外收费”无依据 法院判返护养老》入选自治区高级法院2022年重阳节对外发布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努力化解基层矛盾,助力乡村和谐平安。依法审结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等纠纷83件,有效帮助基层组织在定分止争中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审结原告莫某叠等10户村民诉那元社区一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系列案,该矛盾纠纷历时10多年,涉及补偿款金额300多万元,从一审受案到二审结案用时不到半年就得以顺利处理,社会效果良好。
借助科技力量,便民利民彰显司法温度。为打破新冠疫情给审判工作带来降速甚至停顿等困局,我院想方设法改造和升级人民法院远程视频调解平台,助力实现破局与便民。一起中国籍被告人在韩国、另一起意大利籍被告身在上海的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受防控措施影响均不能及时到庭参加诉讼,民事法官通过远程视频平台开庭审理并调解结案,既节省了当事人现场参加诉讼的高昂路费及隔离费用,又避免了途中感染和传播病毒的风险。审理原告某轨道装备公司诉被告中铁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我院通过“云法庭”成功调解,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1000万元,余款3000万元分期偿还。高效便捷和透明的工作方式让当事人感受到邕宁区友好的营商环境和司法温度。年内,我院通过“云开庭”“云调解”方式办理的民事案件达4138件。
(五)巩固和保持执行力度,切实兑现胜诉权益
年内,受理执行案件4279件,同比增长16.3%。为应对案件数量增长,我院全力以赴保持了应有的强制执行工作力度:累计拘传被执行人11人,对1753名被执行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将835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和冻结银行账号2万多个次;查扣和处理机动车148辆,拍卖房产343套。全年共执结案件4141件,总结案率96.8%,同比提高3.1%,执行到位金额6.7亿元。
开展多个专项行动和直播活动。联合多部门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曙光行动4号”执行行动,通过中国法院网、今日头条号、广西新闻频道视频号等平台在线直播,超过200万网民在线观看,推动了一批案件得到履行。首次推出“双十二”涉金融专项执行行动网络司法拍卖专场直播,通过淘宝平台直播看样方式推出16个拍品,成交率达75%,成交总额超2699万元。专项执行行动及直播活动既宣示了执行工作的强制属性、维护法律权威,又提升了执行工作的实际质效。
进一步规范拍卖辅助工作。2022年下半年,我院首次向社会公开遴选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签订合作协议以来,我院向拍辅机构交付57个标的拍品,拍卖成交32个,成交总额6785万元,另有3套房屋实现以物抵债。该举措实现了提高网络法拍成交率、提高财产处置效率、缩短财产处置周期的工作预期。
首次引用新路径处置大宗股票。在执行一起申请执行标的额达3.3亿元的证券纠纷案件中,积极探索财产处置新路径,委托大型证券公司对被执行人质押的大宗股票在市场交易平台公开出售,到位执行款1.8亿元,实现财产处置效率和案件执行到位率的双提升,最大限度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围绕城区发展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服务城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全力推动邕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提升司法服务意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根据“项目为王”及服务项目工作要求,我院为工商联及企业负责人举办“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专题讲座。着力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要求,营造透明、高效、公正的纠纷解决环境。
审慎审理金融案件,助力防范金融风险。出台我院《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金融案件的立、审、执程序和工作衔接。在保护金融信贷安全的同时,重视和理解关联企业成长的不易,杜绝简单下判,努力通过调解的方式为企业顺利渡过难关提供有利、宽松的环境。
关注社会难点热点,助力保交楼稳民生。工作引导上要求做到增强服务大局的责任感、主动性与办案遵循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双兼顾,工作结果上追求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及社会稳定效果两到位。
保持良性互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年内,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涉及市场监管、应急、城管、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2件,支持和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护农兴邕”特色法庭创建活动持续推进。那楼人民法庭继续完善对城区5个镇涉农企业、合作社的摸排、登记造册,《邕宁区涉农产业相关企业名录》从上一年的46家增加到88家,将解决涉农企业纠纷的绿色通道铺得更宽、更扎实。“护农兴邕”特色法庭有针对性地给予涉农企业服务和帮助,尤其对那楼特产淮山产业合作社的设立、域名保护等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对三江桑蚕产业、指天椒产业以及为螺蛳粉提供原材料的酸笋产业在经营管理风险、合同签订和履行等方面提供法律指导。法庭还充分利用那楼商会由镇内涉农企业、合作社、个体经营者等组成,协调力强的优势,邀请该商会下属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年内调解纠纷68件,调解成功41件。
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助推城区依法治区工作。继续组织编印富有特色的普法载体---《邕宁法院法官说法》(2022),丰富城区法治教育素材。自治区高级法院融媒体中心正式运营后即选取了该书中的6个案例进行录播,是全区被采用数量最多的法院。首尝影视普法方式,摄制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法庭内外》、青少年法治题材微电影《约束》分获全市二、三等奖。邀请市励志专门学校师生到我院旁听案件庭审。我院的9名校外法治副校长年内12次到辖区中小学上法治教育课。组织干警多次到辖区各镇不同场所开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活动。年内,我院荣获2016-2020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四、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提升司法公开透明度
自觉接受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向城区人大常委会报送我院审判执行等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情况调研,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建言献策;专题报告开展集体“三产”用地开发建设司法保障工作情况,并按照常委会审议意见指导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坚持司法公开。除依法公开审判案件,落实好庭审旁听制度外,年内,我院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案件庭审直播1144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4647份,直接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此外,我院还认真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扩大人民陪审员对案件的参审范围。年内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达495件,占我院普通程序案件总数的61%,较好体现了人民参与司法活动的重要作用。
五、2023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好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城区工作目标和要求,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城区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引领区、现代服务业聚焦区、乡村振兴先行区、生态宜居示范区,奋力谱写新时代邕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司法保障。
强化政治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队伍建设,锻造过硬法院队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审判、执行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加强培训,提高解决新时期司法领域新问题、新情况的能力,增强服务社会发展的本领。
扎实忠诚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依法严惩刑事犯罪,持续强化“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尝试开展集约化送达、努力提高信息化水平,快办案、办好案,确保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紧扣中心工作,为城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紧密围绕城区发展大局,发挥审判、执行工作在服务城区落实强首府战略中的司法保障作用,努力为城区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抓实项目建设、乡村振兴、产城融合、改革创新等工作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