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卷宗或档案,请准备好相关证件或者手续。
是案件当事人的,请提供身份证;
是案件代理律师的,请提供委托手续(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律所函)并到我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工作人员联系档案室,也可直接自行拨打电话0771-4718132申请查阅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