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辖区内一较大规模企业涉案标的总额4000万余元的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1000万元,余下款项将分3期向原告偿还,原告主动放弃逾期付款违约金。双方在“云上法庭”“握手言和”,并对法官的高效调解连连道谢。
原告南宁某轨道公司是邕宁辖区内一家规模较大的生产轨道装备的专业公司,所生产的土压平衡式盾构机是目前国内用于开挖地铁的较知名企业。2019年1月,原告与被告广州某城轨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双方达成土压平衡式盾构机购销协议,合同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原告依约发货给被告,被告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却迟迟未付清合同余款。多次催款无果后,原告向我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我院申请财产保全,我院依法查封冻结了被告名下近3000万的财产。被告得知其银行账户被查封后,打电话联系案件主办法官询问情况,并表示由于广东多地爆发疫情受到管控措施等影响,如银行账户被查封会给公司正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希望法院能主持调解并尽快解封财产保全。主办法官得知情况后,针对双方在不同省份及新冠疫情影响等现实情况,多次通过电话就案件存在的争议焦点征询双方意见,并通过云上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
经耐心释法明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余款并放弃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被告当庭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了第一笔1000万的余款。原告当庭表示在收到法院调解书后3日内申请解除对被告名下财产的财产保全,双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