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桂0109民初1116号
被告深圳广田定制精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罗翠香、李平艺诉被告深圳广田定制精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南宁悦龙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109民初111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南宁悦龙天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广田定制精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连带返还原告李平艺、罗翠香购房款1053526元(含定金)、维修基金10914元、服务费353325元,合计1417765元(详见民事判决书)。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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