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关于公布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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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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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5-24 16:05:22 打印 字号: | |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于诉讼便利以及提升司法质效的更高需求,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研究制定了《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并于今年3月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上述示范文本自2024年3月4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示范文本采用表格式、要素式方式列明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更方便人民群众聚焦诉讼请求、争议问题,有针对性地提供诉讼材料。示范文本中既有文书样式模板,也有实例参考样式,使人民群众看得明白、用得方便。

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我院现将上述11类案件的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进行公告,所附文本为可编辑版本,人民群众可自行下载后进行编辑使用,制作符合自己案件的诉讼材料。

 

扫描下图二维码获取附件: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


 

来源: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莉艺